永州宁远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临聘书记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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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充实审判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宁远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书记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3月1日至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并能速记;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8.聘用后,服从分配。

  同等条件下,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或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三、临聘书记员岗位职责

  临聘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庭审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年3月2日至5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3.联系人:欧主任,联系电话、

  4.提交资料: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和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年3月6日上午。

  考试地点:本院会议室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基本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分。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计算机中文录入,根据录入情况进行计分。

  (2)面试。

  根据笔试和技能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因面试人员放弃等造成面试人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技能成绩高者入围。

  面试时间:年3月9日。

  面试地点:宁远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宁远法院网及宁远县人民法院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成绩高者入围。

  (四)体检结束后,由宁远县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一)试用。新招聘的临聘书记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聘者在试用期满考查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一)福利待遇。与法院临聘书记员待遇相同。

  (二)其他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期间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县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法院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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