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法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被任命为法官助理或员额法官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基层法院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情形。
以上工作年限、服务期限、出生时间等时间计算截止到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年6月18日)。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本次遴选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遴选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9:00-17:00。
3.报名地点: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北楼办公室)。
4.报名审查资料:报名时需填写《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hnyzfy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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