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3号)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14号)等文件规定,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拟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1.刑事检察业务检察官助理2名;
2.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检察官助理1名;
3.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员额检察官1名;
4.新闻宣传、文字综合类司法行政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湖南省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一)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检察官助理选调条件
1.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两年
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员额检察官选调条件
1.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员额检察官身份,且不存在任职回避的情形。
(三)新闻宣传、文字综合类司法行政人员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公管理);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从事新闻宣传或文字写作工作2
年以上,能提供5万字以上本人单独或为主撰写的文字材料;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正在
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
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