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山东、西藏等多地密集发文要求落实实名制,并实行人脸考勤。
年3月18日,沈阳市也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实行脸部识别考勤在岗履职规定检查和处罚(一)责令改正,记不良行为记录,约谈企业法人及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全体关键岗位人员;
(二)将其项目列入建设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重点挂牌督查项目,采取逢检必查、每月不低于5次抽查的高频率监督检查;
(三)将其列入转包挂靠行为的重点查处对象,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做好监督登记,作为转包挂靠查处的证据材料,进一步核查企业材料款、设备款支付情况,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
(四)其项目存在建设市场或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按照法律法规处罚条款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罚。
(五)因现场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被累计行政处罚1次(含)以上或被通报批评3次(含)以上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执业人员所在企业在我市企业信用评级降1级惩戒。
年3月15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拓展实名制人员信息录入的范围近日,西藏和山东都发文明确: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等必须纳入“实名制平台”进行管理。西藏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不低于70%,每天考勤次数不得少于2次,间隔不得小于5小时;山东则要求进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率达到90%以上。
西藏实施要求:
1.自年4月15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总投资额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纳入西藏自治区“实名制平台”进行信息化考勤管理。
2.工程项目开工后10日内,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的关键岗位人员通过项目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采集设备刷二代身份证及人脸识别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完成实名制信息采集。
3.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考勤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5小时。
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时间不应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70%,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不应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40%。
5.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时要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列为必查内容,及时查处并纠正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考勤履职等违规行为。
6.对年度累计超过六个月综合到岗率未达到履职要求的,对未达标项目的岗位人员及企业纳入“一票否决”,信用评价直接列为D级,并进行通报。
山东1.凡施工合同价超过万元的新建(扩建、改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
2.3月15日前,所有规模以上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要确保实现全部纳入平台管理,进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率达到90%以上。
3.对上平台数量少、考勤率低、信息更新慢的,一律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凡是深入施工现场的检查活动,都要把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必查内容。省厅将根据平台监测数据,定期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得力、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并视情下发告知函、督办函、约谈函,对问题严重、影响全省工作成效的,通报当地政府。
附原文: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
沈建发〔〕26号
各区、县(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强化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在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以及《辽宁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决定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年5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实行脸部识别考勤。考勤工作在沈阳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上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请登录市平台查询操作指南。所有在建项目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考勤,10月1日前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本通知所指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的管理人员。
本通知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通知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在沈承揽工程的市内外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在沈开展监理业务的市内外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通知所称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重点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管理人员重点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员。
本通知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
二、列入考勤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为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人员,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有明确的劳动人事、社保关系。管理人员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在3日内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3个月内解锁。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登记录入市平台并经建设单位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考勤时间应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在沈企业现场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以日历天为统计单位,每日有效考勤时间为6:00—20:00。在有效考勤时间内刷脸考勤采取一进一出,且期间间隔不低于1小时,考勤信息以传送到市平台为准。
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严格依法履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规定,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在岗履职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项目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执行项目管理义务,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40%。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应在管理职责内全勤在岗。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到岗必须经过建设单位书面请假,并事先登录市平台登记留痕。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连续请假超过5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的,监理总监连续请假超过10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20天的,在沈企业应另行安排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顶岗;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在沈企业应对相应管理人员进行变更。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在岗履行管理义务:
(一)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时间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40%;
(二)缺席四分之一及以上次数工地例会;
(三)未按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或由他人代签的;
(四)未按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参加工程分部分项关键节点施工或验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的首要责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严禁随意提高投标门槛行为。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自身管理,督促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落实各自的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在岗履职,完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要严格实施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要注册登录市平台,要对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进行考勤,对不按中标承诺人员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监理企业,应依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要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对关键部位施工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市场监管部门。
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履行现场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人员的考勤,并及时将考勤信息传送到市平台。负责保障考勤设备的联网、供电,确保设备数据正常传送,因管理不善造成考勤信息无法及时传送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规定,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监理企业要把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场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整改单责令其改正并报告建设单位。现场监理部每期工地例会须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参会签到表,由参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以此作为评价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职情况、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每月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项目数不低于在建工程项目的40%;重点项目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的,应采取以下监督管理措施:
(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及《沈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66号)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及不在岗履职的项目负责人予以诚信减分处理;
(二)自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对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随机复查抽检,抽检次数不少于5次;
(三)在上述复查抽检时,关键岗位人员无故不在岗四分之一及以上次数的,认定为不在岗履行管理职责。
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在岗履行职责的企业,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责令改正,记不良行为记录,约谈企业法人及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全体关键岗位人员;
(二)将其项目列入建设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重点挂牌督查项目,采取逢检必查、每月不低于5次抽查的高频率监督检查;
(三)将其列入转包挂靠行为的重点查处对象,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做好监督登记,作为转包挂靠查处的证据材料,进一步核查企业材料款、设备款支付情况,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
(四)其项目存在建设市场或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按照法律法规处罚条款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罚。
(五)因现场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被累计行政处罚1次(含)以上或被通报批评3次(含)以上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执业人员所在企业在我市企业信用评级降1级惩戒。
各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在岗履职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到位履责,杜绝挂名脱岗、无证上岗、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年3月18日
来源:各地住建部门网站,建筑管理
●招投标●“标”新立异,百战不殆
新市场、新环境、新政策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策略与实战技巧专题培训班
随着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监管环境也越来越严厉。以往靠关系、靠简单的方法就可以拿标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招投标对参与者的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资质到实力,从人脉到口碑,从学历到技能,从经验到业绩等复杂的维度给工程建设行业带来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投标中标需要创新,需要越来越精细、越来越高级的操作手法和响应技巧。一个工程项目少则几十万、上百万,多则几千万、上亿,现实中不断地上演着悲喜剧:有的企业因为把握住了一个机会而青云直上,有的企业因为业务人员的能力不够错失大标而置企业于生死之地。一场投标战役将决定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布局和战略规划,甚至会决定区域内相关企业谁主沉浮。培养熟悉招投标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掌握高超的工程投标技巧的业务人员,是每一个企业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帮助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了解市场环境、学习最新政策、掌握操作技巧,特别是帮助广大建筑业企业解决盲目投标、中标率不高、投标前信息封闭无法把控全局、对国家招投标政策导向了解不足等核心问题,通过情景演练、实战模拟、信息化工具分享等方法切实提升企业中标率与市场分析能力,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定于年4月21日-23日在杭州市举办“标”新立异,百战不殆——新市场、新环境、新政策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策略与实战技巧专题培训班。
本课程于二零零六年登上电视《前沿》讲座,是国内开班最早,也是授课班次最多的实战投标课程。十几年来,已有数万人因此课程受益。它集合了世界最顶级企业的类似培训课程精华,同时结合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环境和实践,专门为致力于每投必中的资深投标人员和相关支撑人员打造。相较于其他同类课程,本课程具有更多的实战策略技巧和大量的案例研讨与实战演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了解最新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给工程项目投标带来的影响;
2.学会分析工程招标采购人员的心理及工程招标采购流程,利用与招标方的前期接触传递价值来影响对方的倾向性
3.学会引导招标方在工程招标文件里适当设置条件,帮助招标方实现其采购目标;
4.学会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分析工程招标文件对自身的影响及未来造成分值差异的评分点,制定正确的投标策略和报价方法;
5.学会合理利用工程项目常用评标规则,特别是在投标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废标点的识别与防范,来实现对技术和商务部分的正确应答,编制出一份能得高分的投标文件;
6.学会利用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和应对各种异议质疑与投诉,打击对手,保护自己。
建筑施工行业相关(施工、建材、设计,监理装饰等)总经理、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市场部主管/总监、销售部主管/总监、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商务经理及标书编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投标人必备的法律知识
1.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构成体系
2.《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与各自管辖范围
3.《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的规定
4.《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规定
5.《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大法律体系对于邀请招标和可以依法不招标的法律规定
6.《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规定
7.交通部24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交通工程相关法律规定介绍
8.住建部4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介绍
9.招标投标争议的分类
10.表达和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
11.企业招标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的异议程序
12.异议的法律要件和注意事项
13.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诉
14.投诉的法律要件和受理机关
1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对于投诉书内容的要求
1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结果
18.《政府采购法》对于政府采购询问与质疑的规定
19.质疑与异议的区别
20.《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和内容要求
21.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的提出主体和受理主体
22.《政府采购法》对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的规定
2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和内容要求
2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条件
25.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
26.招标投标项目行政争议的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稻城智慧景区DB项目的异议与投诉/案例:永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项目的质疑与投诉/案例:中国招标第一案——格力空调的行政复议与诉讼
第二部分、工程项目投标的实战控标技巧
1.招标投标活动的实质
2.怎么理解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倾向性
3.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特点
4.招标方的弱点透视及对投标方的依赖性
5.投标方的主观能动性及任务
6.与招标方的前期接触
7.工程招标项目信息的搜寻与筛选
8.项目投标团队的组成与分工
9.利用关系技巧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10.了解工程项目招标方组织结构与相关人员的分工
11.与招标方发展从信任到依赖的关系
12.工程项目投标策划案与行动计划
13.探索招标方的技术及其他采购需求
14.对招标方需求的引导与控制
15.技术交流引导对方走向自己擅长的工程方案和技术特点
16.抓住项目关键人物的想法和留意未来可能的评委的兴趣点
17.尽可能介入到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并提出建议
18.分析我们自身的企业资源和人才设备的优劣势
19.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与我们之间的优劣势对比和差异
20.将招标方认可的我方优势与特点植入招标文件的方法
21.工程项目中正法歪用的评标规则设计
22.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项目的全面控标
案例分析:某上市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流程/案例分析:两个业务经理的投标悲喜剧/量表测试:人际风格类型/实战演练:控标总练习(用学员实际的工程项目投标案例)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策略与技巧
1.购买标书阶段注意事项
2.标书分析会与工程项目投标决策
3.工程投标团队的分工与协作
4.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阅读理解与分析
5.招标方招标意图的判定和倾向性分析
6.工程项目评标办法的特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等)
7.研究主观评分项以获得更高的主观分
8.分析招标文件中会导致废标及合同执行风险的因素
9.明确竞争策略与投标方案
10.报价策略和报价水平的确定
11.工程项目报价方法选择(不平衡报价、备选方案报价、随机应变报价等)
12.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分项清单、报价表与说明、技术和服务管理方案等内容和格式)
13.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编写、修改、签署、装订,密封、递交、接收)
14.商务部分(资质、业绩、能力、信誉、财务状况等)的正确响应
15.技术要求的响应与技术方案的编制
16.如何展示和渲染公司和工程方案的优势
17.分析评标专家的基本思维方法与行为模式
18.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的响应方法
19.如何确保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避免重大偏差
20.投标行为不当导致的废标因素的产生和防范
21.建立标书模版库和投标文件的内部审核制度
22.参加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23.在澄清会上克服紧张情绪发挥控场与表达的技巧
24.评委对我们的标书有质疑时如何使用说服模型
25.工程项目合同谈判与合同签署的注意事项
案例分析:华为低价中标电信工程内幕/案例分析:李嘉诚的地铁投标/案例分析:昏招也中标/案例分析:利用废标条款维权
杜静:中建政研特聘专家,中国招投标培训第一人,是目前国内最早开始招投标培训的老师,也是唯一同时在招标培训和投标培训领域都拥有巨大的影响力的老师,拥有世界首创的实战控标课程《一击即中的投标技巧》和独创的实战模拟投标课程《夺标》。06年受邀于电视《前沿》讲座讲授《一击即中的投标技巧》课程,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解放军装备指挥学院等著名院校的特邀教授,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09年度系列招标监管班主讲老师,国资委研究中心特聘讲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授证首批招标师考试辅导教师。
年4月21日—23日(21日为报到日)地点:杭州
1.收费标准:
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税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参会学员报名招标采购师证书八折优惠,详见附件二
2.缴费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会议现场不安排收费
账户名称:北京中建政研咨询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账号:
联系人: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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