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规定

联合体的范围我国《政府采购法》对联合体表述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对联合体的表述为: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两部法律对联合体的表述有所不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联合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而《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的范围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包括自然人。这主要源自于《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定义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而《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人定义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政府采购法》将联合体的范围限定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招标投标法》将联合体范围限定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践中一线人员对此要予以注意。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政府采购法》规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六个方面,(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都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或相应资格条件,不能是其中一部分具备。实践中,有些人员对此条款把握不准,我们进一步阐述如下:《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从上述法条的表述可知,联合体各方应当都具备相应的能力或资格条件,这里的联合体各方是指所有参与联合的成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或资格条件是指参与联合的成员分别具备相应的能力或资格条件,任何一方均符合相应的能力要求或资格条件要求,不能是联合体一方具备部分能力或条件,欠缺的条件由联合体其他成员来弥补。举例来说明: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A公司具备招标文件规定部分资格条件,B公司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之后,两家公司互补,表面上看起来好像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但是实际上,A公司与B公司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这种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很显然不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或招标人签订合同。举例来说明:A公司、B公司与C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A公司为牵头人。若联合体中标,那么A公司、B公司、C公司三家共同与甲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不能以A公司一方名义与甲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有些人员认为由联合体代表或牵头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可以了。此种观点错误,明显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而且不利于责任的承担。联合体资质等级如何确认。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成员等级不同如何确认联合体等级,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实践中,一线人员确认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要结合联合协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予以确认。联合体投标的禁止行为。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无论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还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均限定联合体投标的唯一性、排他性,即只要参与联合体投标,属于联合体成员,即丧失了再次参与投标的资格,不得再次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实践中,有的投标人为了提高中标率,一方面组成联合体投标,另一方面又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显而易见,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相关投标行为当属无效。

文章来源:杨林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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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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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投标人必备的法律知识

1.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构成体系

2.《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与各自管辖范围

3.《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的规定

4.《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规定

5.《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大法律体系对于邀请招标和可以依法不招标的法律规定

6.《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规定

7.交通部24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交通工程相关法律规定介绍

8.住建部4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介绍

9.招标投标争议的分类

10.表达和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

11.企业招标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的异议程序

12.异议的法律要件和注意事项

13.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诉

14.投诉的法律要件和受理机关

1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对于投诉书内容的要求

1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结果

18.《政府采购法》对于政府采购询问与质疑的规定

19.质疑与异议的区别

20.《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和内容要求

21.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的提出主体和受理主体

22.《政府采购法》对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的规定

2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和内容要求

2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条件

25.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

26.招标投标项目行政争议的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稻城智慧景区DB项目的异议与投诉/案例:永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项目的质疑与投诉/案例:中国招标第一案——格力空调的行政复议与诉讼

第二部分、工程项目投标的实战控标技巧

1.招标投标活动的实质

2.怎么理解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倾向性

3.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特点

4.招标方的弱点透视及对投标方的依赖性

5.投标方的主观能动性及任务

6.与招标方的前期接触

7.工程招标项目信息的搜寻与筛选

8.项目投标团队的组成与分工

9.利用关系技巧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10.了解工程项目招标方组织结构与相关人员的分工

11.与招标方发展从信任到依赖的关系

12.工程项目投标策划案与行动计划

13.探索招标方的技术及其他采购需求

14.对招标方需求的引导与控制

15.技术交流引导对方走向自己擅长的工程方案和技术特点

16.抓住项目关键人物的想法和留意未来可能的评委的兴趣点

17.尽可能介入到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并提出建议

18.分析我们自身的企业资源和人才设备的优劣势

19.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与我们之间的优劣势对比和差异

20.将招标方认可的我方优势与特点植入招标文件的方法

21.工程项目中正法歪用的评标规则设计

22.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项目的全面控标

案例分析:某上市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流程/案例分析:两个业务经理的投标悲喜剧/量表测试:人际风格类型/实战演练:控标总练习(用学员实际的工程项目投标案例)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策略与技巧

1.购买标书阶段注意事项

2.标书分析会与工程项目投标决策

3.工程投标团队的分工与协作

4.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阅读理解与分析

5.招标方招标意图的判定和倾向性分析

6.工程项目评标办法的特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等)

7.研究主观评分项以获得更高的主观分

8.分析招标文件中会导致废标及合同执行风险的因素

9.明确竞争策略与投标方案

10.报价策略和报价水平的确定

11.工程项目报价方法选择(不平衡报价、备选方案报价、随机应变报价等)

12.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分项清单、报价表与说明、技术和服务管理方案等内容和格式)

13.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编写、修改、签署、装订,密封、递交、接收)

14.商务部分(资质、业绩、能力、信誉、财务状况等)的正确响应

15.技术要求的响应与技术方案的编制

16.如何展示和渲染公司和工程方案的优势

17.分析评标专家的基本思维方法与行为模式

18.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的响应方法

19.如何确保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避免重大偏差

20.投标行为不当导致的废标因素的产生和防范

21.建立标书模版库和投标文件的内部审核制度

22.参加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23.在澄清会上克服紧张情绪发挥控场与表达的技巧

24.评委对我们的标书有质疑时如何使用说服模型

25.工程项目合同谈判与合同签署的注意事项

案例分析:华为低价中标电信工程内幕/案例分析:李嘉诚的地铁投标/案例分析:昏招也中标/案例分析:利用废标条款维权

杜静:中建政研特聘专家,中国招投标培训第一人,是目前国内最早开始招投标培训的老师,也是唯一同时在招标培训和投标培训领域都拥有巨大的影响力的老师,拥有世界首创的实战控标课程《一击即中的投标技巧》和独创的实战模拟投标课程《夺标》。06年受邀于电视《前沿》讲座讲授《一击即中的投标技巧》课程,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解放军装备指挥学院等著名院校的特邀教授,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09年度系列招标监管班主讲老师,国资委研究中心特聘讲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授证首批招标师考试辅导教师。

年4月21日—23日(21日为报到日)地点:杭州

1.收费标准:

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税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参会学员报名招标采购师证书八折优惠,详见附件二

2.缴费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会议现场不安排收费

账户名称:北京中建政研咨询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账号:

联系人:周涛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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